【評論雜文】162號

10 月 17, 2026
sun hiding behind the clouds in the sky

李白〈送友人〉重譯別解

傅正明

中國古詩有一個經常用來表達漂泊意識的隱喻,即蓬蒿,可以視為一個重要的文化轉喻(metonymy)。轉喻,或稱「指代」,是隱喻的特殊形式。轉喻中實體的屬性或某一方面的特徵可以用來替代實體,或者可以借其中的一部份替代整體。陳寅恪先生在點評一篇文章時強調說:「凡解釋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解釋蓬蒿作為轉喻的來龍去脈,可以作兩部文化史,因為它同時是西方文化的重要轉喻。

《說文》云:「蓬,蒿也。草之不理者也。」種類非一,故有「齧,雕蓬、薦,黍蓬。」據辭書之祖《爾雅. 釋草》注疏:

齧,雕蓬,薦,黍蓬。〈注〉別蓬種類。〈疏〉此別蓬種類也。《詩·召南·騶虞》云「彼茁者蓬。」《月令》云「藜莠蓬蒿並興」是也。[1]

此外,《說文》還指出,蓬蒿可以借指草野。這種植物的拉丁文學名是 Artemisia absinthium,英文通稱wormwood, 中文亦稱苦蒿,苦艾或蕭艾。

在中國古詩中,蓬蒿隱喻最早見於詩經。漢學家亞瑟·韋利(Arthur Waley)英譯《詩經》(1937),對詩三百出現的諸多蒿屬植物進行細分,採用不同的詞語迻譯,例如《召南·騶虞》英譯:Strong grows the wormwood, At one shot I kill five hogs(彼茁者蓬,壹發五豵),意即從繁茂的蓬草叢中,一箭射中一窩小野豬。 《小雅·蓼莪》英譯:Thick grows that tarragon. It is not tarragon; it is only wormwood.(蓼蓼者莪,匪莪伊蒿。)此處莪,《毛詩詁訓傳》曰:莪,蘿蒿。本爾雅也。蘿蒿實際上是與蓬蒿類似容易混淆的蒔蘿蒿(Artemisia anethoides Mattf),民間常採其生葉作「茵陳」的代用品,譯為tarragon乃歸化筆法,因為此物並非中國本土香草。但是,以wormwood譯蓬或蓬蒿,恰到好處。

《衛風·伯兮〉,韋利英譯為:Since my lord went to the east, My head has been like a tumbleweed. (自伯之東,首如飛蓬。)程瑤田在《釋草小記·釋蓬》中解釋道:「蓬之幹,草木也。枯黃後,其質鬆脆,近本出易折,折則複置於地,……大風舉之,乃戾於天,故言飛蓬也。」 此處「飛蓬」同樣宜譯為flying woormwood, 但韋利採用了另一個隱喻: 風滾草(tumbleweed),這是一種乾燥後隨風滾動的小草,用來形容詩中女子因為夫君遠行而無心梳理的亂髮。但風滾草並非中國本土植物。與韋利不同,《衛風·伯兮》中的此行詩,理雅各英譯為:My head has been like the flying(pappus of the)artemisia . Artemisia( 蒿屬或艾屬),是包含多種同類植物的總稱。理雅各英譯注釋雲,「飛蓬」指此物「冠毛」(pappus),因風散亂如女郎亂髮。遺憾的是,韋利正確擇用的wormwood 沒有引起後世翻譯家的注意。風滾草的隱喻對翻譯家有深遠影響。

《詩經》之後,屈原〈離騷〉也採用了蓬蒿意象,有「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為蕭艾也」的人生無常的感歎。魏晉以來的詩詞已經化生出許多重要的蓬蒿意象,例如曹植〈雜詩七首 其二〉:「轉蓬離本根,飄颻隨長風」,鮑照〈秋日示休上人詩〉:「回風滅且起,卷蓬息複征。」南北朝詩人王褒〈出塞〉中有「飛蓬似征客,千里自長驅」的比喻。

唐宋以降。蓬蒿日益成為一個典型的漂泊意象,最精彩的用法,見於李白名詩〈送友人〉,全詩原文和筆者新譯如次:

  青山橫北郭,

  The blue mountains lie on the northern bailey;

  白水繞東城。

  The white water surrounds the eastern city walls.

  此地一為別, 

  After we depart from here, you’ll be an alone

  孤蓬萬里征。

  wormwood stepping journey of thousand miles. 

  浮雲遊子意,

  Roamers are floating clouds with mindless mind,

  落日故人情。

  Old friends the sunset with its sorrow while night falls.

  揮手自茲去,

  We wave our wordless hands for each other,

  蕭蕭班馬鳴。

  The horses are neighing and whinnying for exiles.    

此詩沒有確指地點人物,學者安旗認為「其城別之地當在南陽。」李白一生曾先後五次到過河南南陽,此詩創作時間大約為唐玄宗開元二十六年(738年),友人可能指李白的好友當時身在南陽的崔宗之,是杜甫筆下的酒中八仙之一,一生多次被貶官。

此詩首聯,傷心別離地的「白水」,可能指南陽白河。詩人開筆寫山水美景,如王夫之《薑齋詩話》所言:詩人「以樂景寫哀,以哀景寫樂,一倍增其哀樂。」環繞城郭的風光與詩友告別的離愁形成反諷的對比。

本文將著重討論詩中「孤蓬」意象。首先遇到的問題是,原文究竟是「蓬」還是「篷」。最早的南宋楊齊賢、元初蕭士贇的《分類補注李太白詩》中均為「蓬」,明代曹學佺《石倉歷代詩選》改為「篷」,學者大多認為以「蓬」為妥。

一種容易與蓬蒿混淆的野花「野茼蒿」(Conyza),拉丁文學名Conyza floribunda Kunth,此物與蓬蒿同屬菊科植物,但種屬不同,特性不同。該詞源自希臘文,英譯為fleabane (跳蚤草),通常意譯為「飛蓬」或「一年蓬」,民俗以為此物可以驅除跳蚤等害蟲,但很少用作詩的隱喻。以此物來迻譯李白詩的「孤蓬」,始於十九世紀義大利天主教神父和漢學家晁德蒞 (Angelo Zottoli ) 說起,他於1848年來華傳教,成為第一位通過中國科舉考試的歐洲人。其拉丁文著作 ⟪中國文學歷程⟫(1882) 聞名漢學界,所譯李白〈送友人〉當為此詩最早西語譯本,其中頷聯英譯如次:

In this/ place,  once separation is done, the solitary fleabane will / go forth ten thousand furlongs.

註釋云:飛蓬(fleabane)衰老乾枯時容易隨風揚起,是漫遊的意象。

此後,翻譯家時而有人以這個意象迻譯李白詩中的孤蓬。

在我看來,與這種飛蓬不同的王褒筆下的飛蓬,才是真正的蓬蒿,可能直接啓迪了李白靈感。李白在〈魯郡東石 門送杜二甫〉中採用了與王褒相同的轉喻:「飛蓬各自遠,且盡手中杯。」 因此,蓬蒿日漸成了卑賤者的寫照。李白長年落魄,混跡江湖,壯志難酬。天寶元年(742年)唐玄宗召他入京,詩人以為施展政治抱負時機已到,立刻回南陵(今安徽)家中,與兒女告別,寫下狂詩〈南陵別兒童入京〉,感歎時來運轉:「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

遺憾的是,此詩英譯者大多不知道「蓬蒿」在目標語中有相同的隱喻。其拉丁文學名 (Artemisia absinthium), 得名於希臘神話中的狩獵和生產女神阿爾忒彌斯。希臘人用蓬蒿治病強身,懸掛門戶可以驅邪,可見,它與中國蓬蒿或亞洲艾草(Asiatic wormwood)的功用接近。羅馬哲學家盧克萊修在《物性論》(1.c940-947)中採用蜜蜂和蓬蒿的比喻:醫生為了讓患病的孩子服用一杯蓬蒿苦汁,在杯口凃了一層蜜汁,同樣,詩人為了讓讀者接受苦澀的哲學真理,應當借用繆斯的蜂蜜。羅馬詩人奧維德(Ovid )的流亡詩多次提到蓬蒿,作為苦澀的隱喻。在《黑海書簡》(Ex Ponto:Book III)中,詩人哀嘆道:「茫茫平原長滿辛辣的蓬蒿,/只有這一片豐收景象適宜這片苦難的大地。」 根據古羅馬「藥學之父」迪奧斯克理德斯 (Dioscorides) 的說法,蓬蒿汁調入墨水中,可以防止鼠噬蟲咬書寫的紙張。因此,蓬蒿的苦澀成全了偉大作品的永恆。莎士比亞諳熟此道,多次用此隱喻,例如,在《羅密歐與朱麗葉》中,乳娘為了讓朱麗葉斷奶,把蒿草汁塗在乳頭上,結果如乳娘所說的那樣: 「只要嚐到乳頭上的蒿草味,就會感到苦澀。(When it did taste the wormwood on the nipple Of my dug and felt it bitter. III.i)這語意味深長,因為斷奶是嬰兒誕生之後與母體的再次分離,是初嚐人生苦澀之後走向人格獨立的序曲。

莎士比亞的同時代詩人鄧約翰(John Donne)的〈耶利米哀歌〉(The Lamentations of Jeremy)是以詩解經的名作,主要依照聖經〈耶利米哀歌〉的拉丁文譯文來詮釋聖經思想,詩人寫道:

當我思考我的哀傷,

But when my mournings I do think upon,

我的蓬草,毒堇和苦痛,

My wormwood, hemlock, and affliction,

我的靈魂便會感到謙卑;

My soul is humbled in remembering this;

因此想到還有一線希望。

My heart considers, therefore, hope there is.

這幾行借來詮釋李白〈送友人〉的詩意,大有裨益。基督教《聖經》中多次提到蓬蒿,作為苦澀和悲傷的隱喻。例如〈阿摩司書〉( 5:7)譴責不義無道之人把正義的甜蜜變為蓬蒿的苦澀。

因此,大詩人本·瓊生 (Ben Johson)、丁寧生(Alfredlord Tennyson)、愛默生(R. W. Emerson)、波蘭詩人密茨凱維奇(Adam Mickiewicz) 和俄羅斯詩人帕斯捷爾納克均採用過蓬蒿隱喻。例如,愛默生取典於伊斯蘭《古蘭經》,在讚美《薔薇園》作者的〈薩迪〉(Saadi)一詩中寫道:「吟遊詩人,當安拉訓誡你,/把你提升到聖山時,/他從苦澀的泉水撈上來送給你 / 一根蓬草(Wormwood),並且說道,踏上你的征途吧…..」 。密茨凱維奇在名族史詩《塔德伍施》(Pan Tadeus)中寫到愛國英烈的荒墳:「在蓬蒿荒草間,在邊境野徑」(On the path among wormwood and weeds, the border line),十字架豎立其上。在帕斯捷爾納克的小說《日內瓦醫生》結尾,日瓦戈的詩作之一〈奇跡〉重寫了〈路加福音〉中耶穌講的園丁故事:園丁種了棵無花果樹,澆灌三年卻不結果。那麽,究竟應當依照園林主人的意思砍倒它還是依照園丁的懇求:假以時日等待轉機?詩中的「他」(耶穌)在彌漫蓬蒿氣味的荒土上沉思這個哲學問題。無花果樹在他的詛咒聲中化為灰燼。此詩蘊含的深刻哲理,是詛咒即賜福的悖論,就像上帝詛咒亞當把他趕出伊甸園卻是賜福人類一樣。由此可見, 聖經中的蓬蒿,應當視為詛咒的轉喻和悖論。

漢學家畢墨惜( Timothy Billings)的中國詩歌導論《〈送友人〉二十九個譯本》列舉了此詩如此之多的英譯本,遺憾的是,沒有一位譯者採用 wormwood 這一轉喻。畢墨惜本人採用荊棘(bush) 來轉換蓬草 (a lone bush will tumble away forever ) ,帶有濃厚的歸化意味。因為,在聖經〈出埃及記〉( 3:1-6) 中,耶和華的天使在著火的荊棘中向摩西顯身,因此,荊棘象徵流亡的猶太人歷劫重生。

在我看來,蓬蒿像荊棘一樣是中國文化的重要悖論。談到中國文化,我們首先必須詛咒,然後才能發現和吸取精華,因為不管它如何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它的糟粕以及陶醉在糟粕中的歷代文人,對中國歷史的悲劇,對平民百姓的摧殘,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詩人奧登 ( W.H. Auden ) 的〈紀念W. B. 葉慈〉(In Memory of W. B. Yeats)一詩有個著名的悖論,可以借來啟迪我們創造新的詩歌:詩人應當筆耕出一個「詛咒的葡萄園」(vineyard of the curse)。

  懂得了蓬蒿在比較文化中的意義,我們就能更好地評論其他譯者如何轉換李白此詩以及其他詩中的這個隱喻。首先值得注意的,是龐德《華夏集》(Cathay, 1915)的英譯,因為大詩人龐德,被T.S.艾略特稱為現代世界「中國詩歌的發明者」,他的轉譯無疑是詩意轉換和文化轉換的典型例證,再譯回來的英漢對照是:

   Here we must make separation/ And go out through a thousand miles of dead grass. 

   (此地我們必須告別,跨越千里死草。)

龐德不懂中文,根據美國學者費諾魯薩(Ernest Fenollosa) 關於東方詩的筆記轉譯,難免導致誤解。蓬蒿(死草)原本指遊子,龐德用來描繪一片死氣沉沉的國土。但也有人認爲龐德的創造性誤讀有其高光亮點。顯然,龐德增添了李白詩中並未表現的國家情懷,西方讀者可以作出當代詮釋,如龐德網頁(Ezra Pound)) 的評介指出的那樣:

「『千里死草』 , 意指戰亂及其帶來的畫面,這是他在征途中要穿越的土地,是戰爭的惡果。……如所周知,這在納粹和法西斯意識形態中是極爲重要的事實。」

未完待續,本文註釋省略。


[1] 郭璞,《爾雅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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