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 leafed tree beside body of water during daytime

【評論雜文】( 132 )

傅正明

莎士比亞採用多種象徵, 隱喻和靈視,來描繪他內在的情緒波動和精神之旅的戲劇。中國傳統詩學中的「詩緣情」之說,與莎氏詩學十分吻合,拙譯因此有歸化譯筆,例如,《愛的徒勞》侍臣俾斯隆的一番話:詩人不敢動筆,因為墨水裡尚未摻和愛的歎息。突然情動於中,發為聲律,即刻灌醉蠻族的耳朵,在暴君心中播下溫良謙恭的種子。”(Never durst poet touch a pen to write Until his ink were temper’d with Love’s sighs; O, then his lines would ravish savage ears And plant in tyrants mild humility. (IV.iii.)此處原文動詞 ravish 意為迷惑,令人欣喜若狂等多種意義。由此可見,莎氏不但強調以詩傳情,而且不無誇張地寫到人類的情感一旦化為詩情,就會比日常生活中的情感的表達具有更為強大的力量。中國文人往往用「天馬行空」來比況詩人作家才華橫溢、

氣勢豪放和無羈的想像和幻想。希臘神話中的雲天飛馬(Pegasus)比「天馬」更神奇,莎氏可以喻為飛馬背上的馭手。《仲夏夜之夢》中的雅典公爵忒修斯的一段話,捕捉到想像的本質特徵: 

“瘋子、情人、詩人,都是紛紜的想像造成。一個人妄見的鬼魂多得深廣的地獄也無法容納,那就算得上瘋子。情人,同樣瘋癲,竟然從埃及女郎的眉宇間看出海倫的美。詩人的眼睛,狂放掃視,掠過人間天上,天上人間;正如想像給尚未見過的事物賦予具象的形體,詩人的妙筆將它們化為形象,給縹緲的空無定下棲身的處所和名稱。”(第 五 幕第一1 場) 

這段話是忒修斯對他的未婚妻希波呂忒講述的。在他的眼裡,瘋子、情人和詩人的共同特徵在於富有強烈的想像力,可以創造出他們棲居其中的幻想世界。他強調想像力將平凡單調轉化為非凡奇妙的神力。想像有強烈的主觀性,正像美往往是欣賞者的主觀感受一樣,所以,西諺云:美在觀賞者的眼睛裡。(Beauty i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換言之,情人眼裡出西施、出海倫。從接受美學的角度來看,此處海倫和西施相當於作為審美客體的作品,情人即作為主體的讀者。其中隱含的悖論是:美既在又不在觀賞者的眼睛裡,因為美的客觀屬性也是不可否認的。接受美學同樣包含悖論。姚斯(Hans Robert Jauss)以讀者接受為中心的核心概念「期待視野」(Horizon of expectation),指讀者原先的各種經驗、趣味、素養等綜合形成的對作品的欣賞要求和鑑賞水平。莎劇《愛的徒勞》中有句話說,「笑話的成功在於聽者的耳朵,而不是說笑的舌頭。」(第 5 幕第 2 場)此語同樣可以視為悖論,因為,笑話的成功,取決於說笑話的人和聽者雙方的互動。 

歌德有句名言說,詩人既是大自然的奴隸,又是大自然的主人。這個悖論,涉及詩歌與自然,詩歌與社會人生之間的關係,是詩學的重要問題。莎氏十四行詩不乏論及這個問題的詩歌。例如第 79 首,可以視為一首論詩詩,中譯原文如次: 

孑立求君添彩墨,Whilst I alone did call upon thy aid, 

我詩獨秀可傳神,My verse alone had all thy gentle grace; 

而今辭藻無新色,But now my gracious numbers are decayed, 

染病詩神生異心。And my sick muse doth give another place. 

須知君本詩元精,I grant, sweet love, thy lovely argument 

值得騷人勞苦心,Deserves the travail of a worthier pen; 

無問鵝毛歸哪派,Yet what of thee thy poet doth invent 

君香偷得又還君。He robs thee of and pays it thee again. 

我借品行他竊韻,He lends thee virtue, and he stole that word 

回頭真美在君身,From thy behavior; beauty doth he give 

若言瑋態靈光閃,And found it in thy cheek. He can afford 

不是阿諛是實情。No praise to thee but what in thee doth live. 

      此詩繼續質疑詩人的詩壇競爭對手的優勢。它既是一首愛情詩,又是一首典型的文論詩。詩我覺得這個對手已經佔據了美男子的心靈,可以與第 38 首合觀,因為第 38 首的主旨是:美男子為愛他詩人提供了創作動機和各種主題。第 79 首的主旨是詩人與他的審美對象之間的關係。艾略特(T. S. Eliot)說:「好作家借用,大作家偷竊。」(good writers borrow, great writers steal.)兩者的區別在於,借來的留有痕跡,顯然是仍然屬於他人的東西,偷來的已經神不知鬼不覺地化成了自己的東西。中唐詩僧皎然《詩式》把偷詩分為三偷:偷語、偷意、偷勢。偷語即盜用詩語,被視為「鈍賊」之所為,「弱手蕪才,公行劫掠」,實乃苛責。偷意即竊取詩意,但在因襲時力求創新乃至「奪胎換骨」。偷勢即沿襲寫法,可以「才巧意精」。「盜法一事,詆之則曰偷勢,美之則曰擬古。然六朝人顯據其名,唐人每陰竊其實,雖謂之偷可也。」(清賀裳《載酒園詩話》)成語「偷香竊玉」,喻指情場勾引美女,以其本義,則可視為以鮮花玉女為對象的審美欣賞中的心領神會,飽餐秀色,並且可以延伸到創作領域。莎劇《第十二夜》中也採用過「偷香」之喻,劇中的公爵奧西諾把音樂旋律擬人化,「甜美的聲音在一叢紫羅蘭上吐納,偷香又送香。(Stealing and giving odor. I.I)」這人格化的樂音,可以視為藝術家的寫照,用來比況藝術家與大自然的關係。這種關係最早表現在古希臘的模仿說中。模仿,這一天經地義的藝術行為,就可以視為「偷」。西方詩學中早就有類似於皎然的模仿與創造的悖論。如所周知,莎劇大多「借用」他人現成題材,在一種意義上,他深受他人靈感的啟發或思想的影響。在另一種意義上,莎氏是「三偷」能手,幾百年來,此類批評不斷。在這首詩中,詩人採用的動詞,「借貸」(lends」與「借鑑」(borrow)義近,「搶劫」(robs)和「偷竊」(stole)義近。詩我提醒美男子:一切詩人都在「偷」,在跟「我」競爭的詩人筆下的一切美麗、優雅和德行都是從你的身心中奪走的,然後奉還給你。因此,在尾聯中,詩人告誡美男子:無論哪位詩人,無論他對你說了多少動聽的好話,你不須言謝,因為他是欠你債的人!由此可見,一首愛情詩和文論詩,莎氏寫得如此生動活潑,幽默詼諧,同時帶有自嘲意味。 

關於詩歌與現實的關係及其功用,我們可以借用一句關於稅收的話說:詩歌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雅典的泰門》中的那位詩人說:「我們的詩宛如一件長袍,穿上它才能得到滋養。」(Our poesy is as a gown which uses From whence t‘is nourished. I.i.)此語涉及詩歌的審美價值與實用價值的問題。一般來說,裝飾藝術和建築藝術的實用價值較大,詩歌藝術的實用價值很小。但是,政治抒情詩對社會運動的推動力,有時是潛行默化無窮無盡的,因此有一個詩的功用的悖論,如莊子《山木篇》比況的那樣,「無用之用,方為大用。」與此相關的是詩歌或藝術與商業的關係。劇中的那位詩人表示,「一旦我們為了金錢賦詩讚頌醜惡的事物,那就無異於把原本應當弘揚美好事物的雅韻淪為一片廢墟。」(第 一 幕第一 場)因此,詩人要想謀利,一定要守住道德底線。 

莎氏的詩美,就形式而言,首先在於十四行詩的詩美。十四行詩結構嚴謹,每行十個音節(syllables),採用抑揚格五音步(iambic pentameter),一般分為上下兩段,上段八行為兩節四行詩(quatrains),下段六行先有一個作為轉折(volta)的四行詩,結尾兩行稱為尾聯(couplet),韻式為 abab cdcd efef gg,有起承轉合之妙,而且隱含帶有神聖色彩的「黃金比」,基於 1:1.6 的數字比例。詩的韻律、雙關和諧音等修辭格,屬於不可譯(untranslatablity)的因素。前人採用過多種翻譯策略譯十四行詩,例如,屠岸先生推崇「以頓代步、韻式依原詩」的策略,即以漢語中的頓來代替英詩中的音步(foot)以模仿原詩的節奏,辜正坤先生多採用漢詩傳統風格和一韻到底的策略。在我看來,由於莎氏十四行詩集的風格帶有「雜多的統一」的特點,隱喻有深淺之別,意象有疏密之分,因此,不宜定於一格,可以因詩而異,有所變通,採取多種策略來應對。拙譯莎士比亞詩歌注重詩的意象意境,語言錘煉和韻律之美,力求在翻譯的「異化」(foreignization)與「歸化」(domestication)之間尋找黃金中道。例如,十四行詩第 18 首,是詩集中的代表作,世界愛情詩的名篇佳構,羅曼蒂克的深厚情愛,精湛的技藝,向來為人稱道,筆者先後一詩四譯,以下拙譯為一首七律加一首〈浣溪沙〉詞: 

我若將君比夏天,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夏輸情愫少柔纖: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花苞五月摧風劍,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晴翠三春割鐵鐮。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 

白駒穿空火炙日,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金輝蒙翳霧遮天。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d; 

無常命運剪棉線,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 

有味芳華凋綠園。By chance or nature’s changing course untrimm’d; 

別有恆青夏月妍,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晴川歷歷在君顏。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st; 

死神欲毀缺長鞭,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er’st in his shade, 

一聖吟詩推舊律。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st: 

萬家開卷讀新篇,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賜君不朽在人寰。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此詩致詞的對象,不一定是十四行詩中的那個「美男子」,其性別是不明確的。全詩採用一種延伸的隱喻(extended metaphor)和條件性隱喻,即「夏日」之喻:夏日要符合某些條件的話,要更可愛更溫柔一點,我才能說,夏日之美的確像我的意中人的美。這兩者既像又不像,由此構成現象美與本質美或精神美之間的反諷的對比。修辭學家對這類比喻似乎沒有專門的命名,我認為,可以稱為半推半納的隱喻(half- rejected half-accepted metaphor)。實際上,任何比喻都難免有蹩腳之處。因此,這種比喻不過是挑明一個比喻的蹩腳之處,其貼切之處仍然是好的。在這首詩中,詩人把愛慕對象的身心特質,把愛帶來的「暖意」和「溫婉」的情緒效果表現得十分精彩。把情愛精神置於大自然的背景中,有助於表達這樣的觀念:人的情愛往往像在大自然中體驗別的現象產生的情緒一樣,來得自然而然,水到渠成。詩中以隱喻表現了「可愛的五月花苞」(the darling buds of May),「夏日的租約期限」(summer’s lease)的短暫,把夏日人格化了。中譯轉換為「三春」,因為英國當時採用儒略曆,五月夏季明媚,相當於公曆四月或中國的春季,或在春夏之交,前人已有譯summer’s day 為「春日」的先例。鐮刀是莎氏詩中「時間的暴政」更形象的隱喻。中譯為了韻律採用了倒裝語序,「花苞五月摧風劍,晴翠三春割鐵鐮。」詩法類似杜甫名句「香稻啄餘鸚鵡粒,碧梧棲老鳳凰枝。」略有增添之處引進了希臘神話中命運女神的典故。接著,詩人的筆鋒一轉,高唱「你的永恆的夏季」(thy eternal summer)或「你所擁有的美」(that fair thou owest)。這種美既可以視為詩美的象徵,也可以視為柏拉圖美學中的理型美的象徵。第 11-12 行,直譯是「當你在永恆的詩行中成為時代(或時間)的一部分時,死神也不會誇口說你走在他的陰影裡。」這就是一種不朽的絕對美。雖然原詩的韻律不可譯,卻轉化成中國古典詩詞的一種獨特的美──堪稱工對的對仗美。 

(注:本文為傅正明新著《愛文的天鵝:誰是真正的莎士比亞 ?德維爾筆名背後的秘辛》(台灣唐山出版社,2024年)第五章連載之四,略有刪節,注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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