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怡苑】第158號
引子
2006年前後,我與趙衛東之間有過較深的交集。我曾在生活和事業上給他一些幫助,包括他後來走上中醫這條路,也與我當年的引導有關。我一直認為自己對他有過真正的幫助,也一直把這段經歷當作情義。後來趙衛東和太太陳孟開了一家月子中心,與客戶發生矛盾。趙衛東認定是我把內容放到網路上發酵的,揚言要燒我家的房子。為了保護自己,我於2008年1月18日向洛杉磯高等法院申請了針對趙衛東的臨時隔離令。
2006年春天,那個夢
2006年3月,春天,我做了一個至今難忘的夢。
夢裡,我站在一個十字路口,旁邊有一間教堂。趙衛東開車朝我衝過來,眼看就要撞上我。就在那一瞬間,文殊菩薩騎著獅子從天而降,把我救了下來。在夢裡,我一直稱文殊菩薩為「師父」。隨後,師父牽著我的手,帶我飛上天空。整座城市鋪展在腳下,那種寧靜、莊嚴和安詳,直到今天仍然歷歷在目。夢中,我還看見趙衛東和陳孟同居的地方,就在那個十字路口附近。我懇求師父:「師父,請您渡一渡趙衛東和陳孟吧。」師父沒有說話,而是放開了牽著我的手,讓我重新落回地面。夢醒以後,我一直覺得,那一刻彷彿在告訴我:這件事,需要我自己去說,需要我自己去勸他們。這是我後來一直堅持的個人理解,並非確定的事實。
我無法證明夢境與現實之間有任何因果關係。這一點,我想在文章開頭就說清楚。這一切都只發生在夢裡,並非現實。
十年裡,我為什麼一直放不下這個夢?
夢醒以後,我始終放不下這件事。一個夢而已,為什麼已經記了這麼多年?
我自己也想過這個問題。也許是因為那個夢太清晰了──清晰到醒來以後,十字路口的畫面還在眼前。也許是因為夢裡的那種寧靜和莊嚴,在現實生活中很少遇到。也許是因為師父放開我手的那一刻,我在夢裡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種「被交付」的感覺。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後來的事一件接一件地發生。
那些公開的法院判決、警方記錄,讓這個夢在我心裡紮下了根。我不斷想起夢裡那個十字路口,也不斷想起自己懇求師父的那句話。於是,我把這個夢講給所有認識趙衛東和陳孟的人聽。我講這個夢,不是為了宣揚神秘,也不是想證明夢能夠預知未來,只是希望藉這個夢提醒一句:做人要存善念,不要作惡。
遺憾的是,大多數人都把我當成了「祥林嫂」。有人覺得我總是在重複同一個夢,有人把它當成一個故事,也有人只是聽過便忘了。但我還是堅持講了十多年。與其說是執著於這個夢,不如說是我始終相信:勸人向善,總不是一件壞事。這是我該做的事情。
我找到了夢裡的那個地方
我一直記著夢裡的那個十字路口。
2008年1月1日,距離那個夢還不到兩年,我就在現實中找到了它。
那是加州安大略市(City of Ontario)尤克里德大道(Euclid Avenue)與雪松街(Cedar Street)的交叉路口。站在那裡的那一刻,心裡猛地一震──附近靠近牧區,空氣中瀰漫著濃烈的牛糞味,那股味道格外真實,彷彿在告訴我,這不是夢,這是現實。
我個人認為,我找到了與夢境高度吻合的那個地方。我並不認為這種重合能夠證明夢具有預知能力,它只是我個人一直無法忽視的一段經驗。
兩條街,對應兩段現實
我發現了一個讓我久久不能忘懷的巧合。
趙衛東和陳孟生活中最重要的兩個地點,正好對應著夢中十字路口的兩條路名:
雪松街(Cedar Street),是他們當年居住的地方。尤克里德大道(Euclid Avenue),是他們經營診所的地方。一個代表生活,一個代表事業。而夢裡的十字路口,正好是這兩條街的交會處。我知道,這樣的重合從機率上說,未必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更多是它在我個人心理上留下的印證,而不是我要主張的客觀規律。
現實中的重合
後來,現實中的事情陸續發生。
根據公開的法院判決、警方記錄及相關資料:
2008年秋天,趙衛東在埃爾蒙特市(City of El Monte)的雪松街(CedarStreet)被警方依法驅離。根據當時公開的舉報內容,驅離與他們開設月子中心時對待孕婦和產婦的方式有關。根據公開資料統計,2006年至2013年期間,他們搬了十家。他們第十一次搬入的住所,位置正好在雪松街與尤克里德大道兩條街道彎曲交匯、彼此緊鄰的一段。
2016年7月,警方在阿納海姆市(City of Anaheim)的尤克里德大道(Euclid Avenue)——趙衛東名下診所所在的街道——將他逮捕。他因持槍擊傷陳孟並綁架兩人子女而被捕,後來被法院判處十一年有期徒刑。看到這些消息,我再次想起了2006年的那個夢。我無法證明夢境與現實之間有任何因果關係。但是,當夢裡的兩條街名,在多年以後,以這樣的方式與現實中的事件重合時,對我個人而言,確實帶來了很大的觸動。
2019年3月,我再次回到那裡
2019年3月,我順路又回到安大略市(City of Ontario)。
再次站在尤克里德大道(Euclid Avenue)與雪松街(Cedar Street)的路口,很多東西都改變了。一年多前那股濃烈的牛糞味已經消散,街道也比以前冷清、蕭條。我在夜色中拍下幾張路牌的照片。文中所附照片皆為本人拍攝,僅用於說明地點。對別人來說,那隻是普通的街景;但對我而言,它們記錄我尋找夢境之地的過程,也承載著一段跨越十幾年的記憶。
他們的結局與我的思考
趙衛東和陳孟的人生發生了劇變。兩人最後離婚;據我後來了解,陳孟身體狀況大不如前,診所也因經營不善而倒閉;趙衛東因槍擊、綁架案被判十一年徒刑,獲得提前假釋後,於2025年秋天被美國政府遣返回中國。兩人的人生軌跡都發生了巨大變化。
每想到這些,我都會想起2006年春天那個夢。
很多人會聯想到「因果」報應「善惡有報」這些傳統觀念。對我個人而言,我也常常想起這些話。我一直相信自己曾經得到佛菩薩的護佑,這是我個人的信仰,並不代表我認為別人的遭遇是某種懲罰。這段經歷讓我更明白:一個人的選擇,會一點一點塑造自己的人生。如果當年他們能聽進去一句勸,不傷害別人,不違法犯罪,也許人生會走向另一條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理解。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
我不認為這是預言
直到今天,我依然認為:夢,終究只是夢。我無法用科學證明夢與現實之間有因果關係,也不會把它當作預言。我也不希望別人因為我的經歷,而改變自己對科學或宗教的判斷。但我願意把它當作一份屬於自己的提醒。它提醒我:
敬畏法律,敬畏道德,敬畏因果。
人可以不相信夢,但不能輕視自己的每一個選擇。很多事情不是一天形成的,而是在一次次選擇中慢慢累積出來的。所以,我始終相信:勸人向善,總不是一件壞事。
結語
我不要求每個人都相信我的夢。我只希望大家重新體會一句流傳了幾千年的古話: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
二十年來,我一直覺得,師父在夢裡放開了我的手,不是放棄了我,而是讓我自己去完成這件事。這些年,我始終沒有忘記那個夢,也沒有忘記自己想說的話。至於這段經歷應該如何理解,每個人都可以保留自己的判斷──我只是把它如實記錄下來,留給未來,也留給自己。

